wxhua5 大约1分钟前 高兴 的说 哈哈这个啊,好玩,社区加油啊   zdk6105 大约1小时前 高兴 的说 月下听蝉,不错,我记住了   王子的微笑 大约2小时前 平静 的说 感冒了,难受啊   zdk6105 大约14小时前 思念 的说 很久没来了,竟然添了新功能,试下,呵呵,朋友们都还好吗?   手插口袋 大约19小时前 平静 的说 残奥会开始了 快了   未无朝夕 大约24小时前 郁闷 的说 现在是半夜12点56分,外面狂风暴雨,听说飓风已经临近,楼下音乐巨大声,还让不让人活了   Wanderer1860 9月6日 平静 的说 卖车了~~~山地车。和普通自行车!!!   fay_meng 9月5日 郁闷 的说 求购:床上笔记本电脑桌...........新旧皆可。 QQ:280765631 TEL:15991899043   3分钟 9月5日 平静 的说 继续试 看能不能给别的网站做广告,www.712100.com/bbs 再删我的唧唧歪歪不发信息的废无涉   sipnic 9月5日 郁闷 的说 背单词真痛苦啊 NND   [查看全部 196 条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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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办法,哎!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办法,哎!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管理规定,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乙方)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甲方,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领取出国签证和机票之前办理完毕签约、公证、交纳保证金等手续。
一、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的要求
为方便留学人员签约,甲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办理《协议书》签约、公证时,留学人员本人应带两名担保人(丙方第一担保人、丙方第二担保人)同时到场,当着公证员的面现场填写《协议书》中的划线部分(即______),不得有任何遗漏或误填。   
二、办理《协议书》公证的地点
(1)北京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长安公证处地址是: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B座7层,电话:65543888,65544478,传真:65544475,邮编:100027;
(2)北京以外地区的留学人员在地方省、市级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咨询。
三、担保方式
有关《协议书》的担保问题,按照1997年9月司法部发各地公证处《关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担保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目前,留学人员的担保方式一般选择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人的条件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所指丙方担保人必须为两人。丙方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
法人、其他组织、协议乙方的配偶、即将长期出国人员不得作为本协议书所指的保证人。
代为清偿能力是指保证人具有与担保金额相适应的个人财产或稳定的收入。保证人应当提供银行存款或具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证明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在公证《协议书》第八条时,如两位丙方保证人选择以固定工资收入作为担保,则应向公证部门出示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具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证明;如选择以银行存款作为担保,则应出示具有相应担保数额的银行存款证明(即存款单原件),以便公证部门查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代为清偿能力。
任何以“名义”、“名誉”或者“信誉”做担保的、或者空栏不填的,都被视为无效;任何不填或误填都将影响到公派出国手续的办理和按时成行!   
五、担保数额
有关丙方保证人的经济担保数额,参照下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的平均标准,保证人应担保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后的差额部分(即:担保数额=资助经费标准-保证金数额)。丙方第一担保人和第二担保人的担保金额加上留学人员本人交存保证金数额的总金额应达到资助经费标准。目前国家公派留学资助经费平均标准大致为:
单位:人民币·元   

留学期限
一类国家
二类国家
四年
50万
32万
三年
38万
24万
二年
25万
16万
一年半
19万
12万
一年
13万
8万
半年
8万
5万
三个月
5万
4万

(注: 因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资助标准各国不一,实际资助费用以教育部财务司制订的《国家公费留学人员费用开支》为准。)  
六、《协议书》公证后的保存
经公证的《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两位丙方担保人各一份,交存公证处一份,交存推选单位一份。交留学基金委(甲方)的一份,由留学人员在出国前领取签证和机票时交给教育部有关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
经公证的西部项目《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两位丙方担保人各一份,交存公证处一份,交存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一份。交留学基金委(甲方)的一份,由留学人员在出国前领取签证和机票时交给教育部有关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
个别项目未通过留学服务中心或集训部派出的人员,需将经过公证的《协议书》一份径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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